一、注意事项
1、一级、二级、三级达标高中及体育学校统招生录取结束后,都需要组织学生填报剩余学位志愿。各校都应组织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剩余学位志愿,确保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都能全员通知到位。
2、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16〕7号)精神,剩余学位录取办法参照统招生的切线与录取办法执行,每一批次的剩余学位也可以填报四个志愿。
3、各校应将《南安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间安排表》发给每一学生,指导学生关注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
4、各校应指导学生进入剩余学位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剩余学位志愿。剩余学位志愿填报系统网址:具体见附件二
5、各批次的剩余学位、录取学生名单均在南安教育信息网(www.najyw.net)上公示。
6、考生填报各批次剩余学位的条件:①未被录取,②填报一级达标高中的考生一级达标分大于等于270分,③填报非一级达标高中的考生非一级达标分大于等于270分。
二、时间安排
详见《南安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间安排表》(附件一)
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16年7月13日
附件二2016年南安市高中阶段招生剩余学位志愿管理系统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