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6年公办高中特长生录取标准
2016-07-15来源:深圳招考网

经市教育局批准,现将我市2016年公办高中特长生录取标准予以公布。

2016年公办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有关中考文件规定,坚持从严审核招生计划,严格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规定,在各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组织专项考核的基础上,市招考部门严格依据高中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招生录取。各校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按规定转为该校普通生计划。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公办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考工作的通知》(深教〔2016〕260号)的规定,特长生录取原则为:各校从报考本校的考生中按专业细项分别录取特长生,即从专项考核合格、中考成绩达到本校特长生文化课最低录取线(原则上按不低于本校上一年普通生录取分数线50分,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确定各校特长生中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线)的考生中,分专业细项按照其专项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专项成绩排序相同的,再以其中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录取。

如对录取结果有疑问,可直接向招生学校及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咨询(电话:88125677、88102115)。

附件:各学校特长生录取名单(按考生号顺序)详情请参考http://www.51a.gov.cn/show.asp?id=5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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