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永平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实施方案
2012-02-13来源: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批毕业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大人〔2008〕2号)和《大理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为认真开展好我县2012年事业单位从国家重点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参加一本、二本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就考核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永平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

组  长:周曙光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  苏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赵敏书  张继彪  叶绍武  赵学显  杨瑞华 

施显顺  万学虎  赵国军  茶正林  张占伟

考核招聘工作在永平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分别由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参与监督、指导;卫生系统的招聘工作由州级主管部门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12年我县考核招聘岗位共计26个,其中:永平二中高中教师岗位6个(语文教师岗位1个、历史教师岗位1个、地理教师岗位1个、音乐教师岗位1个、生物教师岗位1个、通用技术教师岗位1个);永平职中高中教师岗位2个(数学教师岗位1个、体育教师岗位1个);永平县网管中心网络管理员1个;永平县公路规划设计队公路工程技术岗位2个(其中限招男性岗位1个);永平县广电新闻中心播音员岗位1个;永平县文化馆声乐创作岗位1个;永平县城市园林所城市绿化管理员岗位1个;永平县房地产管理所规划管理岗位1个;永平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岗位6个(临床岗位5个、放射岗位1个);永平县中医院临床医生岗位3个(西医岗位1个、中医岗位2个);永平县疾控中心岗位2个(检验医生岗位1个、临床医生岗位1个)。

三、考核招聘的组织实施

(一)招聘方式

根据大理州人社局《关于永平县2012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的批复》精神,永平县广电新闻中心播音员岗位的招聘工作按《永平县2012年公开考核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公告》执行;根据《大理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为1:1的岗位,可采取笔试、面试(面谈)、试讲、实作等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凡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超过1:1以上的岗位要实行笔试、面试(或实作)两个程序,对考生履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能力进行考核测评。”的规定,我县考核招聘的岗位均实行笔试、面试(或实作)两个程序,对考生履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能力进行考核测评。

1.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监察局、公安局、教育局参与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开考两个以上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最低分数控制线为本系统实际参加考核招聘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开考一个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全县实际参加考核招聘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不含卫生系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不能进入该岗位面试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员。

3.面试(或实作):面试(或实作)总分为100分,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或实作)测评考核组组成人员不少于7人。

面试(或实作)不合格的考生,如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测评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写出书面复测申请,经考核招聘领导组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不少于7人的考官组进行复测,复测结果为最终认定结果。

4.确定体检人员: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在面试(或实作)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合成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等的,进行加试(面试)确定。

其他招聘岗位在面试(或实作)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对拟招聘毕业生进行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政审

由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签订聘用协议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经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聘用协议签订情况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要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时间安排

根据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理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考核、签订聘用协议工作在2月底前完成”的规定,各部门的笔试、面试(实作)工作必须于2月20日前完成,签订聘用协议工作在2月25日前完成。

四、审批聘用

2012年7月考生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教育系统需持教师资格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合格后,提出招聘意见,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毕业生持人社部门出具的报到通知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2年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毕业生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部门发出考核、体检及其他相关通知时,如毕业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永平县2012年考核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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