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考核招聘教师公告(7.13)
2016-07-13来源: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工作及管理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和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经市教育局同意,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直接考核招聘教师1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范围及报考条件

系部 名额 学历学位要求 学科专业要求 职称要求
商学院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教育经济与管理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确定人选、体检、公示等环节。

(一)报名

2016年7月13—7月21日,7月21日下午5点报名结束。

报名前请先将本人自荐材料发送到805101317@qq.com邮箱,联系人:卓老师、邓老师(0830—3151097),简历初审通过后到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理报名。报名时请提交: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各种荣誉证书、工作履历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确定人选

考核采取试讲、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等方式。根据个人提供材料和考核情况,由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对考核通过人员,由学校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程序。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泸州教育网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

本招聘公告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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