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大学2012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2-02-09来源:齐齐哈尔大学招生网

根据教学司函[2010]102号、教体艺厅[2010]10号及黑教体办[2010]36号文件通知精神,我校2012年继续面向黑龙江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将报名、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项目及招生人数

1.田径:

男子项目:100米、200米、110米栏、400米、400米栏、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铅球、标枪、铁饼、链球、跳高、跳远、三级跳、撑杆跳。

女子项目: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铅球、标枪、铁饼、跳高、跳远、三级跳。

2.冰上:速度滑冰、花样滑冰。

3.招生人数:30人。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可以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专项测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4月6日,地点:齐齐哈尔大学招生办;

测试时间:2012年4月7日,地点:学校体育馆、体育场、滑冰馆。

四、报名办法

1.必须本人前来面报,须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家二级(或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比赛成绩册、秩序册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学历证明要求:应届生必须有学校学历证明的原件,并在学籍表的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必须有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的原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能报考。

3.考生要认真填写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如填写错误,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五、录取办法

1.经学校专项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必须经过我校、省招办和教育部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高考第一院校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及规定的专业。文化课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经学校申请,由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可办理录取手续。

3.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经省招考办审核确认后,可办理录取手续。

六、其他事宜

1.参加测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运动服、运动鞋等自备,如有其他咨询事宜,请与齐齐哈尔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

2.参加高水平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学校地址: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在火车站乘坐104、101、2、15路公共汽车均可直达。

4.联系电话:0452—2738190

招生监察举报电话:0452—2738169

传真:0452—2742566

邮编:161006

网址:http://www.qqhr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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