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期间可享受的政策
1.生活补贴
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为:中专生1800元/月,大专生2000元/月,本科生2300元/月,研究生2700元/月。
2.保险待遇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并享有“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3.担任职务
“ 一村一大”到村任职第一年,一般担任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从第二年开始,考核称职、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担任村 “ 两委”委员或以上职务。
4.考核奖励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志愿者当年增发一个月的生活补贴,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志愿者当年增发两个月的生活补贴。
5.职称评定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其服务年限可计入基层工作经历,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可依据国家规定的最低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或考试,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6.档案管理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其人事档案可由各区(市)县人才中心免费管理。
7.休假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在服务的第二年可享受五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生活补贴照发。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享受的政策
1.续签服务协议
一个服务期届满、考核称职的,可按有关程序续签一个服务期协议。
2.进村“两委”
优秀“一村一大”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可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干部。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一村一大” ,保留“一村一大”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3.进入乡镇和市(县)部门领导班子
任满一个服务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一村一大” ,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镇领导干部,其中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为乡镇正职领导干部;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或经公开选拔担任乡镇、市(县)部门领导干部的“一村一大” ,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4.参加乡镇公务员定向考录
任满一个服务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一村一大” ,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考录。
5.择优聘用到事业单位
在区 (市) 县、乡镇 (街道)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优先聘用“一村一大” 。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其余公开招聘岗位拿出当次公开招聘岗位数量的一定比例专门招聘“一村一大” 。
任满两个服务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经市(县)批准,可采取考核择优的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留村工作。
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经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市(县)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可在编制内直接进行考核聘用。
“一村一大”应聘我市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的,每一个服务期,笔试总成绩 (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4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6.优先招录选调生
选调生主要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一村一大”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
7.可计算工龄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录(聘)用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连续工龄。试用期满,按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
8.扶持自主创业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后,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型收费。
9.鼓励企业招用
鼓励企业招用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对招用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协议且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招用一名给予1000元的岗位培训补贴。
三、其他
1.办理服务证书。对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大”、“支医”、“支教”志愿者办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的,不享受大学生志愿者相关优惠政策。
3.凡享受加分政策,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录 (聘) 用的,以后不再享受大学生志愿者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