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16年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7-08来源:六安教育网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普通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25号)、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六教〔2016〕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时间

1、普通高中:

提前批次:民办学校40%自主招生,六安一中国际班、六安二中国际班、六安二中珍珠班、部分学校特色班7月17日报到,7月18日—7月20日录取。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及六安一中东校区、六安二中西校区、毛坦厂中学东校区7月21日下午报到,7月22日—7月25日录取。7月26日—7月28日,省示范高中及六安一中东校区、六安二中西校区、毛坦厂中学东校区征集志愿及录取(征集办法附后)。

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7月29日下午报到,7月30日—31日录取。8月1日—8月3日,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征集志愿及录取。

2、五年制高职:

提前批次: 8月5日— 6日录取。

普通批次: 8月7日—8日录取。

二、录取地点

悠然蓝溪大酒店,(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东三十铺镇悠然蓝溪)联系电话:0564-5306666。

三、普通高中录取工作人员

各县区教育局分管中招工作的局长、招办(考试中心)主任、基教科长,计算机操作人员1人;各普通高中学校2人。

四、其他要求

1、市、县区教育局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工作人员7月21日上午进驻录取场所,下午5时参加招生工作动员会。

2、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携带笔记本电脑、U盘和无线网卡参加录取。

3、县区及招生学校录取工作人员食宿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县区招生工作人员住宿费自理、招生学校工作人员食宿费自理。

4、普通高中录取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5、请各县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到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按时参加录取工作。

六安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日

六安市2016年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志愿征集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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