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6年果洛州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招聘范围和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7名,其中:小学53名,初中99名,高中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小学53个岗位面向本州范围招聘;初中9个藏文教师岗位面向本州范围招聘,其余90个岗位面向全省范围招聘;高中5个岗位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其中面向本州招聘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正常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正常退役士兵(含在本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依次进行。
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由州人社局牵头、州教育局配合,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9日以后出生),其中临聘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9日以后出生)。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具体要求为: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此次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所有考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不能报考。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9日9:00时至7月14日12:00时;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20日9:00至7月25日18:00,到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一)笔试:
1、内容:报考藏文专业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少数民族语言类(藏语文)(占笔试成绩的50%)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占笔试成绩的50%)外;其他专业均为中小学教师类综合应用能力(占笔试成绩的50%)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占笔试成绩的50%);各门分值150分。
2、时间:拟定于2016年7月30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英)两种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在笔试时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作答,否则不计分。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在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需向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开据院校毕业证明材料)、相关证明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所需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实际技能操作(说课或讲课)的方式进行。报考了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英)两种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在面试环节分别用藏语和现代汉语(英语)两种语言文字备课并用藏语和汉(英)语两种语言说课或讲课,分值各占50%。时间及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4、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中小学教师类综合应用能力或藏语文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岗位需要递补人员的,按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考察工作由果洛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及标准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考察时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传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后进行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果洛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填写《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其它事项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地区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在合同期内,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2016年7月19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证明时间在7月19日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方案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州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在岗的临聘教师。临聘教师身份证明须按统一的格式(见报名指南附表)填写完整,并到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三)加分政策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在青“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地方项目)、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并且年度考核合格者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上述人员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报考果洛州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3、对父母有一方现在本省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报考时在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4.临聘教师报考县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所有加分项目的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四)学历认定。进入面试人员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除2016年的毕业生外,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务必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网上学历认证,否则,逾期无法提供的后果自负; 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五)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本州)户籍条件考生,在本省(本州)落户时间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0年7月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各类服务项目生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16年7月19日。
(六)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简称《目录》)执行。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七)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
(八)其它相关要求,按《2016年果洛州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指南》(见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执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查看。
(九)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本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咨询电话: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5-8384835、8358116;
果洛州教育局0975-8383595。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果洛州教育局
二0一六年七月四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