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2016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通知
2016-07-06来源:酒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各位考生:

酒泉考点2016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将于7月8日至7月1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临床类、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蒙医类实践技能考试于7月8日至7月10日在酒泉卫生学校进行,具体考试日期、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准考证发放

请考生及时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2016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生须知

1、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日期、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候考,否则视为弃考,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进入每一考站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所带包、书籍、通迅工具等自行在考场外寄存。

3、考生须携带工作服、口罩、帽子、听诊器等物品应考。

4、考生应出示有关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及准考证,在候考室报到。

5、考生报到后穿工作服候考,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

6、考试进行中,考生必须服从引导员的引导,遵照考试基地的考试流程进行各站考试,不得各站考试区域间任意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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