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州市兴化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6-07-05来源:兴化市教育局

有关申请人:

2016年认定的高(职)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成。请认定通过人员于7月7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需同时出具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至兴化市教育局一楼传达室领取证书。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场确认时只提供普通话考试成绩证明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兴化市教育局人事科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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