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解读
2016-07-05来源:黄山市教育局

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已经结束,高中阶段招生(简称“中招”)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高中招生秩序,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现就考生和考生家长关心的一些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有哪些原则?

答:坚持划片招生、按计划招生和依据考生志愿原则进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按计划招生:一是根据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高中招生数目大体相当原则,由市招生委员会确定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数量。二是各个普通高中根据办学条件和学校属地初中毕业生数量,由市教育局下达该校的招生数量,各普通高中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招收学生,否则不得建立学籍,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划片招生:一是指普通高中根据属地管理和财政供给渠道在当地县(区)招生。二是指考生只能报考在当地县(区)有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市属屯溪一中面向屯溪区招生510人,面向徽州区、黟县招生各40人,面向黄山区、祁门县招生各20人。屯溪一中国际班面向全市招生,但在每个区县招生不得超过4人。由于历史原因,歙县中学面向徽州区招生15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含省示范高中)均面向本区县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特长生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今年全市的特长生可报考屯溪一中、屯溪二中、歙县二中体育特色班,屯溪二中音乐舞蹈特色班,屯溪二中、黟县中学美术特色班和屯溪二中、徽州一中传媒班。

依据考生志愿:指每位考生必须填报所在县(区)有招生任务的普通高中志愿或注明服从调剂志愿才具有被录取资格,否则不能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

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和各普通高中学校具体录取分数线如何确定?

答: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由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和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整体情况划定,2016年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70分(含体育、理化加试成绩),艺体类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70分*92%=524分。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本市组织的中考,并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方可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具体录取分数线要待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按考生志愿结合报考学校计划数来划定。

三、想报考省示范高中,对综合素质评价有什么要求?

答:普通高中的录取依据,由中考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总分为中考文化课成绩、政策性加分和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的总和。综合素质评价在合格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被省示范高中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总评结果必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兼具普及型高中教育功能的省示范高中可录取总评结果合格及以上的考生。

四、假如我是黄山区的考生,能否填报屯溪一中或其他省级示范高中?

答:可以填报屯溪一中,屯溪一中是市属省示范高中,在黄山区有20个招生指标,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黄山区报考并填报屯溪一中志愿的考生。此外,黄山区考生不能填报黄山一中之外的省级示范高中,其他区县省级示范高中在黄山区没有招生计划。

五、假如我是某县的考生,能否填报徽州中学、黄山学校、新世纪学校、歙州学校、文峰学校、瑞园外国语学校等民办普通高中?这些民办普通高中是否也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

答:我市的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因此我市三区四县的考生都可以填报。民办高中可不受“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限制,但必须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即570分)以上按考生志愿录取。不得设定有碍公平的条款,例如“只招收唯一志愿的学生”。市教育局要求各民办普通高中按章程制定具体的录取办法,并向社会公布,不得违背公布后的录取办法。

六、如果一名考生被录取到甲校后未去报到,直接到乙校借读,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普通高中学生同城借读属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招生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根据省教育厅中招文件和《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已正式录取的学生,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就学资格。也就是说,被录取后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私自到其他学校借读的学生将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且不能以借读学校的学生身份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无法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接收借读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市教育行政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学校及主要负责人、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七、如果一名考生被录取到甲校并去报到了,过一段时间后到乙校借读,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已报到的学生在一个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可视为自动退学。也就是说,即使你在甲校取得了高中学籍,但私自去乙校借读,视为自动放弃学籍行为,甲校将按规定予以取消学籍,无学籍的学生同样不能以借读学校的学生身份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无法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如果学校未按规定取消该学生的学籍,一经查实,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在学籍系统中予以取消,并对原学校及主要负责人、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八、假如一名考生的户籍在黄山市,但今年在外地参加中考,能否直接被黄山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如果不能,该考生如何就读黄山市的普通高中?

答: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在外地参加中考的考生,不能被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进入民办普通高中就读也必须按相关程序办理,即由该生参加中考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同意转出学籍,并经我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录取后方可就读。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普通高中,必须在中考所在地参加录取后,根据普通高中转学规定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必须尊重中考结果,省示范高中转省示范高中及以下学校,非省示范高中只能转非省示范高中学校。

九、假如一名考生参加黄山市中考但没有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分数线,通过其他方式在外市取得学籍后能否转回黄山市普通高中就读?

答:不行,这是一种严重违规行为。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高中招生的文件规定,各地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当地中考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凡在我市参加中考,没有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即使通过各种途径在外市取得学籍,也一律不得转入本市任何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这是一条严格禁止的“红线”。

十、假如一名考生参加黄山市中考达到分数线,被甲校录取,但又不想在甲校就读,通过其他方式在外市取得学籍后到我市乙校借读是否可以,今后能否将学籍转回黄山市普通高中?

答:这也属于严重违规行为。教育部规定,严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在外市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在我市任何普通高中借读。和上一个问题一样,凡在我市参加中考、在外市取得学籍的学生,一律不得转入本市任何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十一、假如一名考生具有体育特长,想报考体育特长班,如何操作?

答:我市经批准开设有体育特长班的普通高中学校为:屯溪一中、屯溪二中、歙县二中,均面向全市招生。报考体育特长生(特长班)的初中毕业生必须通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相关高中学校负责实施。此外,屯溪二中特色班、黟县中学开设的美术特色班、徽州一中开设的传媒班,也面向全市招生,报考流程与体育特长班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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