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应彰显“普惠性”
2012-01-28来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

近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项俊波的署名文章,提出农村金融机构应该是普惠的、友好的、开放的、共赢的。对此,笔者深有同感。

农信社历经数次改革,管理体制几经变化,但市场定位始终未变,可以说,农信社与“三农”水乳相融、不可分割,这既是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也是农信社六十年成长壮大的强大后盾。“三农”离不开农信社,农信社更离不开“三农”。但是当前,一些基层农信社的人员渐渐被快速发展的公司业务蒙弊了眼睛,只看到了公司业务的高利润,却看不到高利润背后隐藏的高风险,盲目的发放大额贷款、办理票据业务,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开始不主动甚至不愿意发放小额农贷,农民贷款的满意度正在逐渐下降。实际上,逐利是银行的本性,农信社追求高利润本无可厚非,但逐利更应避害。纵观近年来公司贷款占比较高的县联社,其信贷集中度风险和损失风险均高于农业县市。因此,服务“三农”仍然是农信社最佳的选择。如何服务“三农”,笔者认为,就是做到普惠、开放、友好、共赢。

坚定支农方向,建设普惠性农村金融机构。农信社是老百姓的银行,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金融机构。因此,农信社的服务一定是普惠性的,要让每一位老百姓享受到信用社的服务,这应该成为农信社建设的最重要目标。历史经验证明,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依靠群众,信用社就走的踏实,只要远离群众,就会尝到苦果。农信社要饮水思源,胸怀感情,诚心诚意,主动而为,确保支农方向不偏离、支农力度不减小、支农业务不萎缩,实现城乡金融双轨发展。

创新支农机制,建设友好性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必须有机制作保障,而这个机制必须是友好的。笔者认为,农信社应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机制建设:一要创新办贷机制,全面推广办贷大厅,让农民办贷找厅不找人,贷得上、贷得实、贷得畅,贷得足,贷得好,实现“大厅办贷、阳光操作、面谈面签、实贷实付”,由内而外叫响小额信贷品牌;二要创新服务机制,要积极借鉴“信合便利店”、“社区银行”等做法,全面推行零距离服务、定时定点服务,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水平,尽可能拉近金融服务于“三农”的距离;三要创新金融产品,紧贴老百姓需求,积极研究、开发符合“三农”需求的金融产品,扩大信贷支农途径和渠道,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可行性、实用性与便利性。总之,对农户贷款,既要“锦上添花”,帮其致富,更要“雪中送炭”,解其之急。

加强良性互动,建设开放性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不仅是农信社的工作,而且是党政部门和全社会的工作。农信社要多向当地党委、政府沟通、汇报,争取地方政府对农信社服务“三农”工作的关心支持,动员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形成“政府牵头、信用社主办、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良性互动格局。农信社要扩大支农惠民政策的宣传,使信用社的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同时要切实转变作风,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信心、带着诚心,深入农户、走进田间,为广大留守农民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实实在在了解农户所需,解决农户所求。

完善政策环境,建设共赢性农村金融机构。只有坚持“三农”和农村金融机构共赢,农村金融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农信社要在现有考核农户贷款面和增量的基础上,增加农户满意度考核,扩大农户贷款的受益面。各级政府应帮助农信社积极开展组织资金、清收不良贷款、建设信用工程等工作,帮助信用社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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