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良好农村金融信用环境
2012-01-24来源:河北省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促进社会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能有效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促进涉农中小企业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传统农业不断向产业化、科技化和市场化发展。但是,在信用体系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难点和问题,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推进此项工作向纵深发展进行探讨。

信用体系建设中突出矛盾和问题

日益增长的信贷资金需求与有限的信贷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加快,农产品需求结构多元化,农户的生产也不再局限粮食生产,还要进行经济作物、养殖、花卉、苗木、草皮种植以及农产品加工等延伸产业的发展。因此,农户贷款需求与以往相比加大。但目前农户小额贷款额度小,期限短,已经很难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信贷需求,需要审时度势,用不断变化的眼光开展小额贷款工作。

追求利润与承担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农村小额贷款,无疑是一箭双雕的好事,既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信贷服务,为农民致富创造条件,又为农村信用社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由于小额贷款额度低、期限短、业务量大、经济成本高、回报率低,一定程度上承担着社会责任。农村信用社属于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追求利润是信用社的目标,经济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是无法体现在信用社收益表上的,现有体制下又得不到合理补偿,造成部分农村信用社在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过程中积极性不高,贷款量不够大,此项业务开展较缓慢。

追求数量与追求质量的矛盾。一些社重视信用村镇创建,轻视创建后的管理;有的创建户数不少,发放小额贷款不多;有的重视大额贷款管理,小额贷款管理偏松,致使出现信证贷款和家族内多户贷款,一户用款现象;有的社只重视发证数量,忽视发证质量,求多、求广,使一些不符合依据和要求的户被评为守信户,有的甚至已发放贷款,再加上信用社跟踪管理不到位,催收不及时,致使个别小额贷款形成不良。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应向纵深发展

把推进农户小额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建设作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巩固竞争优势和提升经济效益的着力点。组织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深农户对小额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的了解,引导农民增强信用意识,优化农村信用社环境,在乡村形成 “讲信用光荣,不讲信用可耻”的社会氛围,弘扬信用美德,为农户小额贷款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加强对农户小额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建设管理,严格对农户的评级、授信、发证、收贷、收息工作。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落实各项责任,客户经理定期深入管辖村农户,及时了解贷款户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发放贷款,及时收回贷款本息。对管理不善,催收不及时形成新的不良贷款,追究责任人责任。保证程序到位,管理到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流程图的形式公开贷款条件,程序和相关办法,做到简明易懂,一目了然。

针对目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形势,新要求,对农户小额贷款的对象、额度、期限等进行延伸。充分考虑农户要求、行业特点和生产周期等因素,在授信额度、执行利率和期限管理等方面,做到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因时而复;既要符合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又要遵循信贷规定;既要做到尽量使农户满意,又要切实防范信贷风险;既要有原则性,更不失灵活性,要延伸服务对象,贷款额度和服务期限。

当前农村经济正在从传统耕种作业向产业化、专业化经济转型,农业产业链在延伸、扩大,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小额贷款要适应这种变化,适应调整贷款投向,支持特色农业,种养大户和农产品深加工,推行“公司+农户+小额贷款”的运作模式,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户和农村信用社三方成为利益共同体,引导种养大户建立“信用联合体”完善“信用”和“互保”的信贷模式,解决种养大户资金需求。

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农户小额贷款是以农户信用为基础发放的贷款,但农户的信用是动态的。由于受种种因素制约,必然会出现一些变动。为防范和化解农户小额贷款风险,避免形成新的不良,要建立规范严格的贷款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强化执行力建设,严格落实小额贷款和创建信用村镇责任制,落实贷款“三查”制度。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通力合作,使广大农民认识到诚实守信的重要意义,在农村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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