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牡丹江市绥芬河机关/全额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体检工作通知
2016-07-01来源: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全市各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及其退休人员:

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现就做好机关、全额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2015年10月份以前退休的机关、全额事业单位人员。

二、参加体检时间

自即日起到2016年12月10日前。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三、体检费用标准

退休人员体检费用标准与在职人员一致,每人500元,超出部分个人自负。

四、体检程序

1、由各单位通知本单位退休人员(人员工资表在群共享文件)参加体检,并到单位登记。各单位要确保将所有退休人员全部通知到每一个人。

2、由各单位与医院体检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3946313696,联系人:姜洋),确定体检项目、体检日期等事项,然后将退休人员名单盖章后交给医院体检中心,然后组织退休人员体检。

3、退休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医院体检中心根据各单位提供的人员名单进行核对人员身份,无误后由退休人员在登记表签字,按照确定的体检项目体检。

4、体检结束后,由各单位与医院体检中心共同确定参加体检的退休人员名单,由医院体检中心统一将各单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报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申请拨付体检费用。

5、由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按照参加体检的人数,向医院体检中心支付体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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