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蚌埠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
2016-07-01来源: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蚌埠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划定为523分,比去年略有提高。

今年蚌埠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数为5710人(含市区民办学校非市区招生计划480名),包含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4100人,其中蚌埠一中850人、蚌埠二中1200人、蚌埠三中850人、蚌埠铁路中学550人、蚌埠四中650人;市示范高中1050人,其中蚌埠五中350人、蚌埠九中350人、蚌埠十二中350人;一般普通高中80人,民办高中480人。

今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分数及考生成绩分档表公布后进行,实行网上填报志愿。2016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共设三个批次。

提前批次:直升生、特长生、足球特长生。其中直升生无需填报志愿;特长生设1个志愿;足球特长生设2个志愿(省、市示范高中各一所)。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含北师大蚌埠附属学校)。设A、B、C、D共四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市级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及美佛儿学校和私立行知高中、淮上禹王等3所民办高中。设A、B、C、D共四个平行志愿。

省示范高中分解到各完中、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今年起不设最低控制线,只设普高线。凡达到普高线的,按志愿和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以考生在各校的位次显得更为重要。

各高中学校的统招指标面对全市的考生,分解到各校的分解指标只面对本校的考生,外校的考生不能使用,若出现没达到普高线的指标,调剂为全市统招指标。因此考生要清楚自己在学校的排名,对自己要有合理的定位,这样才能准确的填报志愿。

省示范高中(同一学校的统招生和分解指标生)实行一个志愿,即考生在第一批次中所填报的省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分解指标志愿。

7月3日-7日 市区各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签名确认、校对;

7月9日-11日 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提前批次、第一批次)录取;

7月12日-13日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的录取考生报到;

7月14日 公布第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市区各校组织未录取考生填报公布第一批次补录志愿;

7月15日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第一批次)未完成计划补录;

7月16日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第一批次)补录公布考生名单,补录考生报到;

7月17日-18日 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第二批次)录取;

7月19日 第二批次的录取考生报到;

7月20日 公布第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市区各校组织未录取考生填报第二批次补录志愿;

7月21日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第二批次))未完成计划补录;

7月22日参加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第二批次))补录公布考生名单,补录考生报到。

今年我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招生录取采用计算机投档方式录取,依照考生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需要注意的是,平行志愿投档时,是按照考生所填报学校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的,排在前面的学校首先被检索,一旦符合投档条件,即投到该校。只有排在前面的学校不符合投档条件时,才依次检索后面的学校。也就是说几个平行志愿之间也是有先后顺序的,因此,考生应将自己最希望就读的学校排在平行志愿的最前面

各批次录取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今年我市铁中、五中、十二中继续实行推荐优秀毕业生直升高中办法,直升生只能被本校录取,其他学校不得录取。铁中、五中、十二中的初中毕业生没被录取为直升生的考生可以自主选报其他学校。直升的考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直升生无需填报志愿,根据学校上报名单,在提前批次录取。

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必须在市教育局统一规划管理下进行,除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平台录取的学生外,其余计划只能录取市区外考生。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95%。

已被学校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取消被其它普通高中录取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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