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山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
2016-06-30来源:黄山市教育局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6〕24号)要求,今年我市部分普通高中学校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为目标,坚持“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全程监督,扩大学校的招生自主权,扩大考生的选择机会,促进我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事业发展。

二、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

屯溪一中体育特长生统招生40人,国际班统招生50人;屯溪二中特色班统招生120人;歙县二中体育特长生统招生30人;黟县中学美术班统招生100人;徽州一中传媒班统招生50人。

三、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加试

1.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生必须参加相应的专业加试(符合招生学校免试条件的除外),加试合格方可取得2016年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专业测试要求参照各招生学校制定测试工作方案。(各校专业测试方案见附件)。

2.加试内容

体育加试根据高考要求和分数分配计分;美术、传媒、音乐舞蹈加试分别依据屯溪二中、黟县中学、徽州一中的方案实施。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

3.负责单位

主办单位:黄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体育加试由屯溪一中、屯溪二中、歙县二中组织实施;音乐舞蹈由屯溪二中组织实施;美术加试由屯溪二中、黟县中学组织实施;传媒加试由屯溪二中、徽州一中组织实施。

4.加试时间:各校于2016年7月5日前完成加试。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

1.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生须同时达到专业水平和学业水平两个方面要求。各校根据提出的方案,确定体育、艺术专业合格线。专业加试取得特长生资格,同时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不低于当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2%,由招生学校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各测试学校在专业测试结束后,将取得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上报至市招考办,具体报送格式见附件10。

3.专业测试合格且与招生学校达成录取意向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在“体育、艺术特长生”相应栏目中必须填报与意向学校一致的志愿信息。未填报意向学校或填报其他学校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

4.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录取。招生学校未完成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转为统招生计划。

五、加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1.落实工作责任

2016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市中招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王永松同志为组长,许大瑜、徐荣华、洪小强、汪勇、程燕同志为副组长,招生办、基教科、体卫艺科、计财科、监察室为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洪小强(兼),副主任:丁建宏、杨晖、张朝阳,负责日常工作。各职能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各有关学校要落实工作责任,主动配合教育督查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建立公示制度

为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市基教科负责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的招收项目、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向社会公布,并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组建巡查小组进行监督检查。

3.完善诚信制度

在特长生资格认定、测试、录取等环节中缺乏诚信的学校和个人,由市教育纪检部门负责进行调查和核实。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经查实,取消其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

4.加强招生宣传

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向本校毕业生宣传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按时组织特长生报名;各招生学校要加大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面向社会、考生及家长及时公开本校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工作方案,确保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5.强化招生管理

(1)规范招生过程。各招生学校严格按照上报市教育局的实施方案进行专业测试,不得招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

(2)专业测试评委由承办学校提出,报招生办批准。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取消该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黄山市招考办

2016年6月27日

附件:2016年黄山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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