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侨大学2012年音乐学(海外教育) 舞蹈学(海外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2012-01-17来源: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

国家重点建设大学

国家部委直属的公办综合性大学

中国著名华侨高等学府

国家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

在校生3万人,港澳台和外国学生4000余人,来自35个国家和地区

全国华侨、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

本科一批招生(重点本科批)或本科提前批招生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中国魅力城市)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获得联合国最佳人居奖的海上花园城市)

建校概况:学校是1960年由国家创办于福建省泉州市,2004年在厦门市兴建新校区,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国家领导人廖承志、叶飞亲自担任首任、次任校长,教育部副部长、知名文字学家韦悫曾担任代理校长。现任校长为华文教育专家、博士生导师贾益民教授。

半个世纪以来,学校共培养海内外各类人才10余万人,其中境外学生4万余人。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预科、高职

学校校址:

学校在泉州、厦门两市设有校区,校园总面积226.8万平方米(厦门校区占地127.9万平方米)。

办学规模:学校现有28个学院,80个研究机构,70个本科专业,11个学科门类。现有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拥有博士后流动站、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工程中心等。

目前有各类在校生逾3万人,其中博士、硕士生3200余人;来自35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港澳台和外国学生4000余人,是全国境外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

师资力量: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在1222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人员52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3%;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有46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7.64% 。现有双聘院士1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多名,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

对外交流:学校在美国、泰国、印尼、菲律宾及香港、澳门等地设有办事机构,已同境外80多所高等院校和文化机构签订了双边协议或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每年选派近百名在校生前往美国、日本、泰国、德国、英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学习。与西安交通大学合作培养本科生,每年选派部分学生到西安交通大学学习一年。

校园文化: 学校以优秀中华传统文化为主导,推进素质教育,形成了“一校两生、因材施教”的教学特色,“一元主导、多元交融”的校园文化。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专业、层次、学制、科类及计划

1.招生专业:音乐学(海外教育)、舞蹈学(海外教育)

2.报考科类:音乐(文)、音乐(理),以所在省份公布的计划为准。

3.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名称及方向 学制 层次 合计 招生省份及计划 其它
辽宁 山西 河北 安徽 浙江 福建 湖南 广东 四川 重庆 云南
050401 音乐学(海外教育) 4 年 本科 35 3 4 3 2 3 5 3 3 3 3 3
050409 舞蹈学(海外教育) 4 年 本科 35 3 3 5 3 3 6 5 4 3
备注 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专业满分的70%(含)以上者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且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者,均可报考。

三、考试方法

1.专业考试

辽宁省、山西省、河北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考生,音乐类或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专业满分的70%(含)以上者可报考我校。

我校2012年不举行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校考。

2.文化课考试

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四、收费标准

收费以当年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为准,按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币种:人民币

学费 住宿费(四人间公寓)
7800元/年 1200元/年

五、志愿填报

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规定填报我校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专业满分的70%(含)以上者方可填报)。

六、录取办法

辽宁省、山西省、河北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的考生,专业成绩须达专业满分的70%(含)以上者,在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学、舞蹈学本科专业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具体办法:(折算成百分制)

1.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满分的80%(含)以上者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20+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80。

2.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满分的80%者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

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招生专业简介

主要培养海外艺术教师以及在海外传播中华文化艺术的人才。

音乐学(海外教育)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中外音乐名作选、中外民间音乐;乐理、视唱、和声学、复调、曲式学;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合唱与指挥、管弦、舞蹈;教育学、心理学、华文教育。

就业方向:适合在海外华文中学、孔子学院等华文教育机构、华人社团,开设华文专业的普通学校与机构,以及国内与海外艺术教育相关的学校、传播机构等,从事中国音乐为主的音乐教育以及传播等工作。

舞蹈学(海外教育)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中外舞蹈名作选、舞蹈编导、舞蹈音乐;舞蹈基训、中国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剧目排练;教育学、心理学、华文教育。

就业方向:适合在海外华文中学、孔子学院等华文教育机构、华人社团,开设华文专业的普通学校与机构,以及国内与海外艺术教育相关的学校、传播机构等,从事中国舞蹈为主的舞蹈教育以及传播等工作。

九、本简章解释权归华侨大学招生处。

十、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招生处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362021) 电话:0595-22695678

传真:0595-22691575 网址:http://zsc.hqu.edu.cn

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361021) 电话:0592-6162029

网址:http://mdc.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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