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2012年省内招生简章
2012-01-17来源:泉州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

学校简介:

泉州师范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的省属公办本科院校。

学校所在地泉州是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地处海峡西岸的闽南金三角,北承省会福州,南接厦门特区,东望台湾宝岛。泉州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也是我国服装、运动鞋、石材三大出口基地,经济总量连续10年居福建省首位,拥有中国鞋都、中国瓷都、中国石雕之都、中国纺织产业基地、中国休闲服装名城、中国建筑之乡、中国建材之乡、中国雕刻之乡、中国工艺陶瓷之乡、中国树脂工艺之乡、中国乌龙茶(名茶)之乡、中国藤铁工艺之乡、中国龙眼之乡、中国芦柑之乡等多个国家级和区域性品牌,是举国闻名的“品牌之都”。泉州终年温暖湿润,四季如春,有“四季有花常见雨,一冬无雪却闻雷”之称,是东南沿海人文环境富有特色的城市之一。

泉州师范学院是一所立足泉州、面向全省、辐射全国, 集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为一身,融师范教育与非师范教育为一体,具有浓郁侨乡特色的新型现代化大学。学校有东海和诗山两个校区,占地1185亩。东海主校区位于晋江和洛阳江两江交汇处,携江临海,极目古港沧澜;诗山校区南倚高盖名山,北眺鹏峰胜景。

学校现有美术与设计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近18000人,全日制本科专业47个,涵盖文、史、理、工、经、法、管、教育等八大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1个,福建省重点学科4个、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10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2011年起,与福建师大联合开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2011年获教育部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成为全国新建本科院校中首批拥有硕士专业学位点的高校之一。

学校秉承“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本科教学为主体,以教学改革为动力,以提高教学水平为目标”的办学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厚基础、强素质、重能力”的人才培养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促发展,努力把学校办成开放型、有特色、高水平地方大学。学校在50多年的办学进程中,向社会输送了8万余名专门人才,为地方教育事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美术与设计学院简介:

美术与设计学院现有美术系、艺术设计系、动画与多媒体设计系、公共造型基础部等4个系(部),学院拥有鞋类造型设计实验室、影像与数码制作工作室、产品造型设计工作站、HP多媒体动画实验室、二维动画实验室、室内与环境艺术设计工作站、漆艺工作室及创意设计研发中心、动漫设计研发中心等产学研平台,学院教学设施完备,实验手段先进,为专业教学和学生实践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学院现有在校生700多人,专任教师38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所占比例为35.8%,硕士学位占65.1%,教师坚持科研、教学与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设计和艺术创作活动,近年来,发表、参展作品达近500件,作品多次获国家级、省级奖项,赢得了良好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果,其中,仅2009年我院就有6位青年教师的作品入选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动画专业教师获得第三届中国国际动漫节最佳编导提名奖、参与了第29届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舞美设计及多媒体制作获得组委会的好评。学院还从国内外聘请部分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吴冠英、唐明修、林家阳、邹跃进及泉州籍著名国际艺术家黄永砯、蔡国强先生等兼任客座教授或来学院讲学,选派骨干教师到德国、香港、台湾、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访学交流。

近年来,作为地方性本科院校,美术与设计学院根据泉州作为举国闻名的“品牌之都”经济高速增长、经济外向度较高、经济总量大、民营经济发达、校企合作紧密、人才需求量大、就业渠道广等特点,与时俱进,迅速转型,坚持“应用性、实践性、外向性”的办学理念,加强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努力打造教学、科研、研发实践为一体的平台,办学成绩卓然,学生能力培养的绩效也在各项大赛中得到了体现,先后有学生参加国内外设计、美术大赛,获得国家级、省市级等奖项300多项。近几年的毕业生工作适应能力强、择业面宽,就业率达98%,得到了社会和业界的广泛承认。

一、招生计划

专业(方向) 人数
美术学 25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鞋类造型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造型设计方向) 60
动画 15
合计 100

注:1.以上招生指标(含闽台合作项目)供参考,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

2、艺术文理科考生兼收。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三、录取原则

1、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美术类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3、以上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泉州市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泉州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919508(兼传真),0595-22917900(兼传真)

网址:www.qztc.edu.cn;邮箱:rl2826602@126.com

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泉州师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2年元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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