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2-01-17来源:广东海洋大学招生信息网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理、工、农、文、经、管、法、教等学科协调发展,以应用学科见长的多科性海洋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国家新增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总占地面积近5000亩,位于湛江市西郊世界地质公园——湖光岩风景区旁,依山面海,环境优美,是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2012年艺术类招生的专业有音乐学(声乐、器乐、钢琴)、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舞蹈表演、通俗舞蹈、艺术模特)、表演(节目主持、影视表演)、艺术设计、美术学、工业设计共六个专业。其中工业设计专业设在工程学院,音乐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设计、美术学专业设在中歌艺术学院,这两个学院均为我校直属学院,办学性质为国有公办。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决心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职高和社会青年)。

2、所有艺术类专业在规定计划投放时必须分艺术文理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规定计划不分艺术文理的省份文理兼招。

3、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要求,凡规定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才能报考的,考生必须持所在省(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方可报名。考生在高考报名艺术类型与报我校专业所属类型必须一致,不准跨类型考试。

4、华侨、港澳、台湾青年报考,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5、现役军人需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

二、专业考试报考方法

1、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凡符合普通高考报考条件者,须到考生户口所在省份我校设置的考点报名,不得跨省报名(在生源所在省承认跨省考试成绩的前提下,北京考点接受有舞蹈编导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报名,校本部考点接受有音乐学、舞蹈编导、表演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报名),不接受函报。

2、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考生所在省(市)发放的艺术类考生报考证和身份证,填写我校考试报名表并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3、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4、考生须交纳报考费。

三、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考生通过考试后,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由我校进行专业成绩划线,于2012年4月底给成绩合格者邮寄专业合格证。届时,考生可拔打0759-2396115电话查询成绩,或在网上查询成绩。网址:http://zsjy.gdou.edu.cn/zhaosheng/index.asp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收到专业合格证后须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报名手续按各省(市)招生办规定办理。

五、收费标准

学费10000元/年,学生公寓住宿费1500元/年(以当年物价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每学年开学报到时须一次性交清。

六、录取及有关规定

1、招生录取时,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音乐学、表演、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音乐学、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分)×90%+文化权重分;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权重分+文化权重分。其中音乐学、表演专业文化权重分=文化考试总分×(100÷文化总成绩[满分])×10%,美术类专业权重分=专业考试总分×(100÷专业总成绩[满分])×80%),美术类文化权重分=文化考试总分×(100÷文化总成绩[满分])×20%)]。

2、符合条件者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优先录取。

3、新生入学后全面考核,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身体检查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生源所在地。

七、招生工作的监督与受理申诉部门

部门: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59-2383145、2383146(传真)

电子邮箱:jwb@gdou.edu.cn

八、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法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湖光岩东(邮编:524088)

电话:0759-2396115、2383182、2383279(传真)

网址:http://zsjy.gdou.edu.cn/zhaosheng/

电子邮箱:zsjy@gd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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