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通知
2016-06-30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各有关普通高校,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赣招委字〔2015〕22号)文件精神,现将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地点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江西教育发展大厦)。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和时间

(一)艺术类提前批本科(7月8日-23日)

1.梯度志愿录取:7月8-16日。

2.平行志愿录取:7月19-20日。

3.苏区专项录取:7月19-20日。(仅一所省属高校,在美术与设计学类平行志愿投档后不等下载立即投档)

本批次网上征集志愿时间:7月21日;

本批次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22-23日。

(二)艺术类第二批本科(7月24日-8月8日)

1.A段艺术类特殊专业录取:7月24日。

实行梯度志愿,不设征集志愿。

2.A段艺术类统考专业平行志愿录取:7月26-27日。

A段第一次网上征集志愿时间:7月29日;

A段第一次网上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30日。

A段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时间:7月31日;

A段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录取时间:8月1日。

2.B段梯度志愿录取:8月2-5日。

B段网上征集志愿时间:8月6日;

B段网上征集志愿录取时间:8月7-8日。

(三)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8月16日-22日)

全部实行梯度志愿,原填志愿录取时间:8月16日-17日。

(四)艺术类高职(专科)(8月18日-25日)

全部实行平行志愿,原填志愿录取时间:8月18日-20日。

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艺术类高职(专科)网上征集志愿时间:8月21日;

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网上征集志愿录取时间:8月22日;艺术类高职(专科)网上征集志愿录取时间:8月23日。

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时间:8月24日;

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录取时间:8月25日。

参加我省艺术类招生各批次录取的院校名单,详见《高中生之友-高考天地》“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专刊,各批次院校录取阅档时间见附件1。

三、录取规则和办法

(一)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的使用

所有文史、理工兼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本科必考科目累加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参加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高职(专科)必考科目累加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和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二)专业考试合格线、资格线的划定

在招生计划数的3倍范围内划定二本A段、二本B段和“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以此划定各段各专业本科合格线。报考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的考生,除必须取得报考院校的专业合格证外,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的成绩必须达到专业出省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180分,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等专业100分,舞蹈学类专业90分。专科(含“三校生”)层次专业合格线,按照专科专业出省资格线执行。

(三)认可省统考成绩的规定

1.本科高校

(1)列入二本A段的省内高校,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外省和本省高校,录取时一律使用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

(2)列入二本B段认可省统考成绩的外省和本省高校,录取时一律使用二本B段专业合格线。

2.高职(专科)院校

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一律使用专科(含“三校生”)层次专业合格线。

(四)按艺术类招生的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

参照普通文理二本线执行,划定为445分。艺术类提前本科或二本录取时,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普通文理二本线执行。其他非艺术学门类专业(如建筑学、广告学等)原则上要纳入文史、理工类计划招生,若高校提出按艺术类招生,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上述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执行。

以上非艺术学门类本科专业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梯度志愿或艺术类二本批次B段进行录取。

(五)本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省内本科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按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分数为289分。

除苏区专项外,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的省内高校执行外省本科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

“三校生”艺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18分。

1.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实行梯度志愿省内高校录取

(1)省内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和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录取

将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专业达到省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同时填报该校一志愿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该校,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

(2)省内高校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小专业录取

将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专业达到省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同时填报该校一志愿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该校,由院校根据考生小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仅声乐、琵琶、二胡、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笙、唢呐、长笛、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舞蹈15个项目可按小专业招生。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

2.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景德镇陶瓷大学苏区专项录取

在提前批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平行志愿投档后不等下载立即投出(专业成绩达到艺术类二本A段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院校划定总分线的考生全部投档),其征集志愿与提前批艺术类征集志愿同时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时参照前述顺序进行,投档方法是:将文化总分达到院校划定分数线及在院校划定分数线下20分之内,专业成绩达到艺术类二本A段合格线的考生全部投档,由院校对专业成绩达到艺术类二本A段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院校划定总分线的考生择优录取;如仍有缺额,院校将对文化总分在院校划定分数线下20分之内、专业成绩达到艺术类二本A段合格线的考生降分录取,具体降分录取规则按该校制定的规则执行(按高考文化总分或语文或英语单科成绩逐分下降,依据该校划定的相关分数线,总分最多降20分,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最多降5分)。

2.艺术类二本A段省内部分高校艺术类特殊专业录取

取得宜春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书法学专业和江西服装学院表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将志愿填报在第二批本科A段的梯度志愿栏。设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不设征集志愿。投档方法:在艺术类第二批本科A段平行志愿投档之前,将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专业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先投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等学校下载立即投二志愿。

3.艺术类二本A段省内高校统考专业平行志愿录取

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9个专业组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按此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二本A段合格线(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还须空中乘务专项体检合格)和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看单科成绩,执行我省文史类成绩排位顺序(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理综合)。

4.艺术类二本B段省内高校梯度志愿录取

在达到省统考二本B段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各专业组的投档顺序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先投一志愿,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

(六)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确定为240分。

1.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外省高校录取

(1)实行梯度志愿的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

将取得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出省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或达到省统考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指该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任何专业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该校,由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

(2)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高校(认可省统考成绩)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

对达到省统考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和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看单科成绩,执行我省文史类成绩排位顺序。综合成绩统一按文化、专业总分对等折算后,文化和专业3:7的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 )+(专业成绩×2.5×70%)。

各高校除可在招生章程或我省编制的招生计划专刊中对体检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外,不得提出文化和专业总分及小分等其他限制性录取要求。

各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时,投档方法遵照本规则执行。各高校招生章程中制定的录取规则可适用于投档后对进档考生的录取。

2.二本B段外省高校(含独立学院)录取

将达到省统考二本B段专业合格线(指该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或取得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出省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所有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该校,由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

(七)省内外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按本省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普通文理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1.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梯度志愿录取

(1)省内高职(专科)录取: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先投一志愿,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由院校择优录取。各专业组的投档顺序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

(2)外省高职(专科)录取:将取得艺术类校考专科合格证,达到省统考该专业专科合格线(特殊专业除外),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院校第一志愿所有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一次性投档,由院校根据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凡未公布录取规则的院校,须遵循我省规定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

2.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录取

对省内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9个专业组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按此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理工类)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看单科成绩。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再同分,则看技术。若技术还同分,则看专业成绩。

(八)“三校生”艺术类录取

1.“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录取

对达到省统考“三校生”本科专业合格线和“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先投一志愿,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2.“三校生”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

对达到省统考专科合格线和“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先投一志愿,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由院校择优录取。

3.“三校生”本、专科各专业组的投档顺序

均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的顺序投档。

(九)实行梯度志愿高校二志愿录取规则

对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当第一志愿投完但计划未完成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考生。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录取规则参照第一志愿执行。

(十)每个批次均设置征集志愿

对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当第二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院校,原有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均设置网上征集志愿。缺额数较大时可进行多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录取规则参照原有志愿执行。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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