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08年11月21日到丽江市人民法院(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拉大道)、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位证、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学生证,已毕业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持未就业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小一寸照片8张。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报到时间:参加面试考生请于2008年11月24日分别到丽江市人民法院、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到。
面试时间:2008年11月25日8:30
面试地点:中共丽江市委党校
三、其他问题
1、凡报考丽江市法院、丽江市检察院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届时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联系方式变动的,请尽快与丽江市法院、丽江市检察院联系更改。联系方式变动但未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的考生,因无法联系致使错过资格复审或面试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3、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因自行放弃面试或由于资格复审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并公示递补名单。
4、司法岗位面试采用情景模拟(模拟法庭控辩)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非司法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核。
四、考核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招考计划数进行等额考核,遇有不符合考核规定的,依次从面试合格以上的人员中递补。
五、体检
体检时间:2008年11月26日
体检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六、录用
录用工作于2008年12月底前结束。
七、联系方式
丽江市法院联系人: 洪卫国
联系电话:0888-5162603 13988849135
丽江市检察院联系人:许 梅
联系电话:0888-5396006 13988894267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200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