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2-01-12来源:苏州大学招生信息网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

为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我校2012年将继续面向江苏省招收艺术特长生。根据江苏省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苏州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生项目

1、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

2、民乐类(二胡、中胡、高胡、扬琴、古筝、柳琴、琵琶、中阮、大阮、三弦、笙、唢呐、笛、箫、民族乐器打击乐)

3、西洋乐类(大提琴、低音提琴、小提琴、中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的江苏省考生。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下同)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艺术特长项目符合上述招生项目要求。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采用网上申请形式。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月17日24时。申请人登录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suda.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苏州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为封面装订,一式二份,并于2012年1月17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邮编:2150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苏州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②高中以来市级以上专业获奖证书和专业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③身份证(无身份证使用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四、专项测试

我校不单独进行专项测试,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结论为“优秀”的考生中择优选拔我校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入选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五、录取政策

凡需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的考生、须在高考填报志愿前先与我校签订协议,正式录取后必须参加我校东吴艺术团的各项活动、修满东吴学生艺术团的相关艺术实践课程学分等。

我校将依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的考生,将根据我校校园文化建设需要、所有报考考生的高考成绩及志愿等具体情况择优录取,录取考生根据各人志愿将安排在我校除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以外的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六、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对艺术特长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2、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uda.edu.cn 邮箱:zsb@suda.edu.cn

电话:招生办公室:(0512)67507949、67507943、67507942(传真)

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编:215021

八、其它

1、本实施办法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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