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2年表演专业(影视、话剧与音乐剧方向)招生考试规程
2012-01-11来源: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表演专业的培养特点,特制订本规程。

一、专业考试流程、内容及分值

1、初试:(面试)

a、朗诵(自备散文、寓言或故事一篇):(满分100分)

自备故事、散文或寓言(自选一项),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b、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满分100分)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考查考生的声乐表演能力。

c、形体(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无伴奏)(满分100分)

(初试合格进复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2、复试:(面试)

a、朗诵:(命题)(满分100分)

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b、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歌曲、无伴奏)(满分100分)

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声乐表演能力。

c、形体(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无伴奏)(满分100分)

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任选一项。

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形体表演能力。

d、表演(满分100分)

命题表演,考查考生的表演能力。

考察目的:运用比较的方法多面、系统地认识考生。

(复试合格进三试,成绩不带入三试。)

3、三试:(面试、录像)

a、表演(命题小品)(满分100分)

命题表演考试,在复试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素质。

b、演唱(满分100分)

命题;视唱练耳(音乐剧方向指定)

c、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命题

d、形体(满分100分)

命题

e、面试(满分100分)

通过交谈的方式,了解考生的文化层次,求知欲,分析能力等。

考察目的:全面、深入了解考生的各种素质。

二、成绩确认

1、有艺术专业统考的省,考生初试时出示统考成绩,统考成绩作为初试的参考分。

2、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成绩不带入三试。

3、根据三试成绩经全国各考点整体平衡后,将男女生分开排序,从高到低确定专业合格名单。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老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半小时按自动放弃处理。

2、要求女生考试时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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