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2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2012-01-11来源: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培养特点,特制订本规程。

一、专业考试流程、内容及分值

1、初试:(面试)

故事接龙:每五位同学为一组,进入考场后由考官给出故事的开头,并指定一位同学接下去,再由其他同学依次把故事接下去,要求接的时候要给下一位同学继续发展故事留有空间。根据现场情况,每位同学轮两至三次,每组考试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初试不计分,合格进复试。

(有艺术类统考省市的考生需出示统考成绩)

2、复试:(面试)

热点话题评述:(满分150分)

考生进入考场后作简单自我介绍,然后随机抽取一道题目,题目有关当下政治经济、文化娱乐、教育民生等热点话题。考生根据给出的话题和材料即兴进行评述,要求有自己的观点,并能自圆其说。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5分钟左右。复试合格进三试。

3、三试:(笔试)

故事创作:(满分150分)

根据给出的两幅图片现场编写一篇故事,要求以第一幅图片为故事的开头,以第二幅图片为故事的结尾。题目自拟,字数1500字左右,考试时间120分钟。

4、专业考试总分为复试与三试成绩相加(满分300分)。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教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除规定的草稿纸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纸张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凡试卷中发现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夹带纸张,无论是否构成作弊,一律按作弊处理。考生严禁在试卷封闭线外书写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标记,违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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