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2年摄影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2012-01-11来源: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一、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

1、基础知识(笔试,分值200分)

考试内容:

1)摄影基础知识及作品分析、文化常识(100分)

2)影视基础知识及作品分析(100分)

考试时间:90分钟

2、美术基础(素描,分值100分)

考试说明:以各类物体组成画面进行单色(用铅笔)写生。着重考察考生对事物的观察能力,对形体的结构、体积、质感的理解能力,以及对艺术感染的表现能力。

考试时间:180分钟

3、操作技能及面试(150分)

1)摄影操作技能(100分)

考试内容:自然光室内、外景色拍摄。

考试要求:使用考场提供的Canon 350D/450D相机拍摄,在考务人员安排的区域内,考生利用自然光(不准使用闪光灯)自行选景拍摄,选取两张照片交到指定的计算机中。

考试时间:10分钟/人

2)综合素质考察(50分)

——面试

(总分450分,按照三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合格名单。)

二、考试注意事项

1、技能考试使用考场提供的Canon 350D/450D相机拍摄。拍摄以后将相机中的图像选取两幅交给考务人员输入到指定的计算机中。

了解考生对摄影技术掌握的程度:数字相机的使用技术、构图、色彩、影调的掌握程度。

笔试可以参考以下图书:

《摄影技艺教程》(新一版)潘锋著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影视语言教程》李雅田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教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3、考生除规定的草稿纸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纸张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凡试卷中发现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夹带纸张,无论是否构成作弊,一律按作弊处理。考生严禁在试卷封闭线外书写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标记,违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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