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安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2016-06-25来源: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根据《泰安技师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资格审查地点:泰安市就业办(泰山大街111号)二楼大厅;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向招聘单位提交《泰安技师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岗位不要求学位证书除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5月13日前取得(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正常毕业,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2016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其他事项

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4日

附:1、资格审查工作程序

2、泰安技师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tars.gov.cn/Article/ShowInfo.jsp?articleid=4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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