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16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
2016-06-24来源:潜江市人民政府

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潜江市2016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并已参加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于2016年6月29日在潜江中学体育场进行。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7:30在潜江中学章华南路大门集合。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8:00还未到达候考点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向潜江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

0728-6432015。

潜江市公安局

2016年6月24日

附件1: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bqj.gov.cn/qianj/tzgg/201606/4dff97e2abc24451932ce0dd3d7088e4.shtml

附件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附件3: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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