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2016年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有关事宜通知
2016-06-24来源:彭水县政府网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事宜的通知

根据《2016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简章》精神和全市统一安排,经研究,现就报考秀山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27日09:00-12:00

复审地点: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楼529会议室

联系电话:76889310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三、体检

体检时间:2016年6月29日上午

体检费用:体检费340元左右(体检费自备,在体检前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

四、考察

考生于资格复审前自行前往相关考察单位,由考察单位在《2016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高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综合考察意见”栏中,填写对本人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等情况的综合考察意见,并加盖公章。相关单位如需我局出具委托考察函的,考生可提前联系我局办理。(注: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填写综合考察意见;往届毕业生,有工作的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的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民委员会填写)。

五、需提交资料及注意事项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时填写为贫困的考生,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零就业家庭的考生,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就业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1份);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的考生,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1份);本人残疾的考生,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享受城乡低保的考生,需提交享受城乡低保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或出具的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材料(1份)。

2、《2016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报考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前须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好,并用A4纸双面打印规范)

3、现工作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须提供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证明。

4、免冠近期彩色登记照3张(1寸2张,2寸1张)

5、往届毕业生请事先查询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供个人档案所在单位的详细名称及地址。列入选派的应届毕业生请告知学校毕业时将本人个人档案按所报岗位寄到秀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中心,邮编409900。

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取消招募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杰 023-76889310 15002383045

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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