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招生身体条件更正公告
2016-06-24来源:广西警察学院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对《广西2016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刊登的我校公安专业招生身体条件进行修改更正,《广西2016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刊登的招生身体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身高未达到上述标准但纵跳摸高测试合格者视为身高检查合格);身体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 3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有误,现更正为:“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身体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 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2016年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和招生相关工作要求等招生信息,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和广西警察学院网站发布的为准。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5612367。

广西警察学院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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