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2016-06-23来源:贵港人才网

为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2016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

1.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除原同意降低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外), 入围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确定覃舒静等825名考生(含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的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2.报考市委党校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材料

(一)时间:2016年6月27日8:00至6月29日18:00。

(二)地点:

1.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资格审核地点: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贵港市中山中路349-2号)。

联系电话:0775—4550560

2.报考县市区的考生资格审核地点:

港北区:贵港市港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荷城路中段阳光都市小区南门) 联系电话:0775—4558050

港南区:港南人力资源市场(南山寺路口江南商贸城13栋3-4号)

联系电话:0775—4591715、4551712

覃塘区: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3号

联系电话:0775—4861026

桂平市: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单位人事管理股(大成中路352号)

联系电话:0775—3325216

平南县: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塘街1号一楼人才市场)

联系电话:0775—7861016

3.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具体见《2016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三)材料

1.自行打印《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

3.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含中师)的报考人员凭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生源地为本市的应届毕业生,户口未转回本市的,需出具入学前转出地派出所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免笔试招聘岗位的人员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7.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8.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9.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人员的岗位,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随队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口簿。

10.定向招聘退役士兵须提供户口簿、退役证件。

11.原在贵港市辖区“四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1.自愿放弃面试的,于2016年6月27日17:00前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2.报送审查材料原则上由本人提交,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现场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提交,须提供考生本人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

3.遗失相关证件的考生,须提供发证机关的相关证明。

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附件:2016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选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prc.cn/ds/gp/Article.aspx?ArticleID=7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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