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原则和入围名单公示
2016-06-21来源:北京语言大学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现对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原则和入围合格考生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6月20日-6月26日)。考生个人成绩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报名平台查询(预计6月21日开通)。

资格认定原则:

1.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校考比例分排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顺序录取。比例分=笔试总分(满分200)×50%+面试成绩(满分200)×50%;

2.比例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笔试总分、英语笔试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专业志愿不调剂。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校取得联系。

欢迎未入围的考生继续在提前批次和本科一批次报考北京语言大学!

咨询、申诉电话:010-82303943。

监督、举报电话:010-82303020。

附件:北京语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入围合格考生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zsb.blcu.edu.cn/art/2016/6/20/art_6301_1113393.html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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