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漳浦职校:
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漳州市普通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意见》(漳教中[2016]26号)、《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漳中招[2016]2号)、《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中[2016]72号)、《关于印发〈漳州市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漳教中[2004]18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我县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希遵照执行。
一、普高招生
今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安排在高中阶段招生的第一批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一)招生计划
代码 | 学校 | 招生计划数 | 合计 | 备注 | |
统招生 | 定向生 | ||||
3401 | 漳浦一中 | 480(含自主招生100人) | 480 | 960 | 优质高中校 |
3411 | 达志中学 | 580 | 580 | 二级达标校 | |
3402 | 漳浦二中 | 470 | 470 | 二级达标校 | |
(含民族班40人) | |||||
3403 | 漳浦三中 | 470 | 470 | 二级达标校 | |
3404 | 漳浦四中 | 470 | 470 | 二级达标校 | |
3408 | 道周中学 | 600 | 600 | 二级达标校 | |
3457 | 龙湖中学 | 250 | 250 | 一般普通高中 | |
3463 | 漳浦龙成中学 | 300 | 300 | 自主招生、民办收费 | |
3466 | 漳浦立人学校 | 自主招生、名额待定、民办收费 | |||
合计 | 3620 | 480 | 4100 | 市教育局下达我县普高招生计划总数4450人,全县招生计划合计数中未含漳浦立人学校招生计划数。 |
(二)漳浦一中定向生招录规定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今年全市15所优质高中(含漳浦一中)必须继续将高一新生招生计划数的50%作为定向生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所有覆盖生源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民办学校初中部)。据此,确定漳浦一中2016年定向生招生名额为480名(各校定向生名额见附件一)。
具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①具有本县户口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外来务工子女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本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缴纳社会保险(最迟2013年9月起缴纳且连续不间断至今),并具有我县初中学校正式或临时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本县户口考生初中阶段须在现学籍校连续就读满后两年(以2014年9月30日为时限),外来务工子女须具有本县正式或临时学籍满三年(以2013年9月30日为时限),且在现学籍校连续就读满后两年(以2014年9月30日为时限)。
(三)志愿填报
普通高中志愿在第一批填报,分成三栏:第一栏为全市15所优质高中志愿栏,可填报漳浦一中;第二栏为二级达标以上高中及民办校志愿栏,可填报漳浦二中、漳浦三中、漳浦四中、道周中学、达志中学、漳浦龙成中学、漳浦立人学校等学校中的3所学校;第三栏为一般普通高中及民办校志愿栏,可填报龙湖中学、漳浦龙成中学、漳浦立人学校等3所学校。
(四)切线录取
切线原则 录取新生遵循五条原则:一是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原则;二是考生自愿原则;三是择优录取原则;四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五是同分同录原则。
切线依据 普通高中录取依据漳教中[2016]26号、漳中招[2016]2号、漳教中[2016]72号、漳教中[2004]18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即以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等考试成绩为依据,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确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顺序 分成三个批次切线录取。
第一批:市优质学校招生录取,录取学校为漳浦一中。
分成二个小批依次切线录取:
1.漳浦一中统招生
录取条件: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成绩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考试成绩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九科中考成绩等级达到5A4B及以上或6A2B1C及以上或7A2C及以上。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含照顾分)和考生志愿,按漳浦一中统招生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切线录取。
2.漳浦一中定向生
录取条件: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成绩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考试成绩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九科中考成绩等级达到5A4B及以上或6A2B1C及以上或7A2C及以上。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从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70分内,按漳浦一中定向生各校分配名额的1:1比例,依照投档总分(含照顾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校、逐校录取。如个别学校未能完成定向生计划,剩余的定向生招生名额实行二次统招,即从全县各校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批:二级达标校及民办校招生录取,录取学校为漳浦二中、漳浦三中、漳浦四中、道周中学、达志中学等5所二级达标校及漳浦龙成中学、漳浦立人学校。
录取条件: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成绩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考试成绩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九科文考科目成绩达到2C7D以上(含2C7D)。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含照顾分),按上述7所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1.2确定本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县2016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各校招生计划数1:1.05(道周中学、龙成中学、立人学校按1:1),逐校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线上生源不足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足部分等级可降为9D,再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及民办校招生录取,录取学校为龙湖中学、漳浦龙成中学、漳浦立人学校。
录取条件: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成绩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考试成绩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九科中考成绩等级9D及以上。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含照顾分)和考生志愿,根据我县2016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龙湖中学按计划数的1:1.1,漳浦龙成中学、漳浦立人学校按计划数的1:1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照顾政策
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普通高中招生时的有关照顾政策按《2016年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漳中招[2016]2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漳教中[2015]39号)规定执行。
(六)往届生及外地就读生录取规定
1.往届生参加省三级以上(含三级)达标中学录取时,须从投档总分中扣除50分后再参加切线录取。
2.回我县参加高中录取的漳浦户籍在外地就读的考生,其中考成绩由学校所在地中招办出具成绩证明(成绩证明须在7月18日前提交给县教育局中教股并填报志愿,不能提供和填报或逾期提供和填报的不予受理),在达到录取条件前提下按投档总分和考生志愿参加我县的切线录取。其中,在漳州市以外参加中考回我县参加录取的考生成绩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作相应换算(换算公式为: )(生物、地理成绩经折算或总成绩经换算的学生不参加漳浦一中切线录取)。
(七)其他规定
1.各校要按规定严格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特别是做好是否符合漳浦一中定向生条件考生的资格审查(见附件3),并把定向生条件、具备定向生条件的考生名单、不具备定向生条件的考生名单(见附件2)的本校考生名单按要求如实填报,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包括被录取为漳浦一中定向生名单)。
举报电话3103769、3103072
2.因特殊原因未参加我市2014、2015年地理、生物中考的初三应届生(回乡生和初三年转入学生)及往届生(含同等学力)的地理、生物两科成绩,由考生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确认:第一,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第二,不再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直接分别根据考生今年中考数学、物理成绩的得分率进行折算。考生需填写《漳州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补考(或免考)申请表》(见附件4)。
3.我县2016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20分。
4.切线录取后,各校要根据县招生办提供的录取名册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学籍建档工作。
5.为维护招生行为的严肃性,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将一律不予申报、办理新生电子学籍、高中会考考籍:
①违反切线原则招收的学生;②违反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招收的学生;③未经批准超计划招收的学生;④其他违规招收的学生。
二、漳浦职校招生
为加快我县中等职业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培养更多合格的技能型人才,服务我县经济建设,确保做好今年我县中职招生工作,完成市教育局下达的我县今年中职招生任务,各中学要积极动员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读漳浦职校(漳浦职校2016年招生任务分配及招生计划数见附件5)。对出色完成漳浦职校招生任务的学校和个人,县教育局将予以表彰。各中学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做为招生联络员,具体负责与漳浦职校的招生联络工作。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私自与其他中职学校联办。严禁通过非正常渠道向其他中职学校推送学生,提供生源名册,收取“介绍费”,违者将追究相关学校、经办人及负责人责任。
三、初中招生
在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下,根据我县实际,特作以下几项规定:
1.招生计划及生源构成。各中学招生计划数及招生区域按《关于下达二○一六年秋季招生计划的通知》(浦招委[2016]3号)规定执行。
2.县城公办初中招生办法。继续执行往年做法,实行划片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录取。具体实施办法由县教育局发文规定。
3.古雷镇搬迁村学生初中就读办法。根据搬迁后的家庭住址,搬迁村学生小学升初中时,可就近自行选择到除道周中学外的全县其他公办中学就读。原古雷中学、华港中学七、八年级古雷搬迁村户籍学生须转学的,可转到除道周中学外的全县其他公办中学(由古雷搬迁村指挥部和村委会及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正常转学手续办理。转入后,如一直在新学籍校就读直到毕业,其高中定向生资格不因就读年限问题而受影响。
漳浦县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
附件2:2016年漳州市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
附件3:2016年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漳浦县中学初中应届毕业生是否具有漳浦一中定向生资格名单
附件4:2016年漳州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补考(或免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