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档案邮寄的通知
2016-06-17来源: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各位考生:

根据高校档案转递工作要求,录取考生人事档案须于7月1日—9月1日之间邮寄到我校。现对2016年硕士研究生档案转递要求通知如下:

1、新生档案应通过机要或中国邮政“学生档案转递专用通道”邮寄到我校,封面请务必标明 “研究生档案”。邮寄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档案馆收。邮编:110136。联系电话:024-89723816。通过邮寄方式转递档案者,要密切关注档案接收情况。

2、对于不提供档案邮寄,只能自行携带档案者,档案必须由所在档案管理部门密封并加盖公章。密封档案不可自行拆封,否则无法正常接收。自行携带档案者需报到当天交至研究生院,不可自行保管档案。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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