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加强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2-01-03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

为了做好201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确保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再次重申如下具体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保证新生入学质量的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以考生为本,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大局稳定出发,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武警)、宣传、卫生、交通、通讯、机要保密、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配合,严格按照《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1〕26号)、《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黔招委〔2011〕17号)和《贵州省201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黔招考成〔2011〕7号)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考务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狠抓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是考试工作的第一要务,直接关系到考试能否正常进行和社会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克服任何麻痹大意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保密室及保密室制度建设,确保保密室安全措施全部达标。在试卷领取、运送、保管等各个环节从严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武警贵州省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贵州省教育统一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的意见》(黔普招字〔2005〕38号)的各项规定,加强安全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试卷保密室值班和巡视检查工作,严格履行试卷、答卷交接手续,确保各项保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精心组织,缜密实施,深入细致地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严格考风考纪管理。考风考纪是当前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考场的设置和管理,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保证考点机构健全、设置规范、管理有力、措施到位。要充分发挥各级招生委员会和国家教育考试联系会议制度职能,提高对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认识,强化招生考试的政府行为,充分发挥各级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教学〔2008〕8号)要求,加强防范和打击在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非法行为,切实维护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公平和秩序。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中的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和现代化技术手段,对各种考场违规行为进行严密监控,着重打击有组织的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大规模群体舞弊,特别是有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集体舞弊和替考行为,力争使我省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风考纪进一步好转。

四、务必加强对监考教师及各类考务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统考前,各考区要召开主考、副主考、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会,进行职业道德、诚信教育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分工,熟悉有关规章制度和考试纪律。由于成人高考实施标准化考试,需要各考区对监考人员的监考业务进行严格的培训,特别是试卷、答题卡的分发、收装和密封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做法都要达到准确熟练地操作,各考区必须坚持做到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担任监考和从事考务工作。

五、加强监督,从严查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

省招生考试中心举报电话:0851—5952927 5951883

六、严格考试期间的值班制度和例报制度。为了保证考试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联系畅通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和例报制度。

考试期间省招生考试中心成招处值班电话:

0851—5951499 5952119(传真)

七、做好应急预案。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针对考试中可能发

生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力争将各种影响考试实施的隐患、出现的问题解决在初发期和萌芽状态。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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