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2-01-03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院校:

为做好2011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现将2011年全年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应在所对应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

二、实践性环节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5)3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按每人每科37元收取,考核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三、考生报名时,须带准考证、对应理论课程单科成绩合格证;考生参加考核时,须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舞弊。凡违反考试纪律者,按自学考试有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

四、考核课程及安排见附件。

请各地考办和各主考院校接到通知后及时将考试信息告知考生,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考生按时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

联系电话:

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试管理中心:0851—8154337 (罗汉营)

0851—8292163 (北校区)

贵州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0851—5989574

贵州师范大学成教处自考科: 0851—6702453

贵阳医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0851—6778823

贵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 0851—5842786

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考科: 0855—8226736

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处: 0851-5952371

0851-5952397

0851—5664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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