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市四中、市体校、市直属民办中学:
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取消1名随迁子女考生报考公办普通高中资格,变更1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随迁子女考生姓名,另有428名随迁子女考生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现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关于公示珠海市2016年中考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随迁子女考生名单的通知》(珠教招〔2016〕15号)附件中斗门区第二中学谭炜怡(准考证号370020093)报考公办普通高中资格;将《关于公示珠海市2016年中考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随迁子女考生名单的通知》(珠教招〔2016〕15号)附件中珠海市容闳学校准考证号为270200062的考生姓名变更为吴恩成;其他不变。
二、请相关区教育部门将公示名单(详见附件)下发各有关中学。各中学对本校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随迁子女考生补充名单及时予以公布。
三、市招生办将在珠海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zheec.zhjy.net)公示,公示时间从6月15日至6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市招生办反映,联系电话:2124373。
珠海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5日
附件:珠海市2016年中考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随迁子女考生补充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zheec.net/view.action?selectedFile=1606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