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市编办核定编制使用计划和市人社局批准,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考核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严格考核,择优选聘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健全我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我院整体医疗水平,促进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招聘岗位
提供招聘岗位15名,具体见《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附件1)。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公布时限为2016年6月7日至21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
⑴现场报名人员到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填写《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重要荣誉证书等(以上材料经审核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⑵网上报名者自行在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上述材料扫描一起发送至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箱:qsyyrsk@163.com。网上报名者在参加考核之前需补交原件进行审核。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29日
(三)资格审查
由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我院紧缺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招聘以考核方式进行。由专业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考核计分方法:
考核时间、地点于考核前3天电话通知,并在医院网站上公布。参加考核的考生须带上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岗位名额,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和结果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待遇
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享受市财政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考核招聘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八、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府城镇建国路15号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2、联系人:李老师、洪老师
3、联系电话:0898-36651356、65885178
4、监督咨询电话:0898-65888609
5、邮箱:qsyyr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