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山市专业技术人员补修公需科目培训通知
2016-06-16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决定委托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补开两期公需科目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4年、2015年没有参加公需科目培训或已参加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

(一)补修2014年公需科目培训的时间为:2016年6月18日至19日。

(二)补修2015年公需科目培训的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至26日

三、培训地点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市博爱七路25号)。

四、培训内容

2014年:新型城镇化实践与发展;

2015年:新时期法治思维与法治风尚。

五、其他

(一)本次补修公需科目的培训课题、内容、考核方式、费用等均以当年公需科目通知为准。

(二)请有关单位组织好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6月12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636220611@qq.com。

(三)联系方式: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叶宇衡、吴灿芳,联系电话:88365371,89986705。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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