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公开提名遴选共青团安顺市委书记公告
2011-12-31来源:安顺党政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9〕8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年轻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结合团市委书记缺额实际,拟公开遴选产生团市委书记初步人选。现将有关公开提名遴选团市委书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提名遴选的职位

团市委书记1名。

二、公开提名遴选的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职副县级干部、正科级领导干部,市直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央驻安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及以上干部;驻安国有企业中层管理岗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当正科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

三、公开提名遴选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能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2、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准确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创新意识、创新思路、创新办法;

4、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敢抓敢管,勇于担责,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胜任岗位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5、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坚持锐意改革、积极探索,奋勇创新,善于为长远发展打基础;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正科级领导干部参加提名遴选的,一般要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9、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10、身体健康;

1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提名:

(1)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任用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12、年龄和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11年11月。

四、公开提名方式

公开提名采用组织提名、群众举荐提名和干部自荐提名三种方式进行。被提名人选均须填写《安顺市公开提名遴选团市委书记登记表》(见附件)。

(一)组织提名。

各县、自治县、区党委(工委)、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市属国有企业;中央、省驻安单位党委(党组)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提名。组织提名应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二)群众举荐提名。

干部群众可以书面形式署名向市委组织部提名,并负责地介绍被提名人选的基本情况和德才表现情况。提名须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三)干部自荐提名。

符合职位条件和资格的干部,可以自我提名推荐。

提名推荐时,须同时提供提名人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文件、任职文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五、公开提名遴选的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面向全市发布公告。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根据提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书面答辩环节。

(三)书面答辩

针对一定题材,由考生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两个半小时。实行100分制,由相关专家进行评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前10名进入面试遴选环节。末位并列的,并进入面试遴选环节。

(四)面试遴选

按照1:10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遴选环节人员,面试遴选采取大评委制,实行100分制,由相关专家和群众组成评委进行评分。

(五)差额考察比选

根据面试遴选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遴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列为差额考察比选人选。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提名遴选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开提名遴选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广大干部群众可以向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监督电话:0853-12380,0853-3283241(市纪委举报中心)。

七、公开提名的时间及材料报送地点

提名时间:2011年11月6日至2011年11月7日。

材料报送地点:安顺市公开提名遴选团市委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办公楼一楼)。

咨询电话:3283095

邮箱地址:zzbdpk@126.com。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公开提名遴选书面答辩、面试遴选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

201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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