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教育局关于延长2016年春季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的通知
2016-06-14来源:酒泉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于4月22日印发了《酒泉市教育局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详见酒泉教育网),安排部署了我市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我市安排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春季网报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27日,现场提交确认网报信息材料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3日。

因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系统5月28日至6月12日系统维护,导致我市原计划的现场确认工作未能正常开展,同时,根据省上统一安排,从2016年下半年起,我省全面启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教师资格,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为省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过渡期,部分已取得省考成绩的人员未能在规定网报时间内完成网报。为确保我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正常开展,最大化的保障广大申请人的利益,经请示省教育厅同意,我局研究决定延长2016年春季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延长网报时间段为:2016年6月14日8:00至6月20日18:00。延长网报时间结束后,已网报申请人员要按照《酒泉市教育局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详见酒泉教育网)规定,于6月24日前将相关资料交至市教育局办公室(酒泉市新城区市政大厦15楼51503办公室),同时按照要求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酒泉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3日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