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黄平县公安局2016年遴选监管场所门诊部医务人员公告
2016-06-13来源:黄平县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从我县各乡镇卫生院公开遴选2名医师到县公安局监管场所门诊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医务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遴选到县公安局监管场所门诊部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是在县公选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保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县公安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从我县十一乡镇卫生院遴选2名医师到县公安局监管场所门诊部门工作(事业编制,遴选岗位为初级职称1个,中级职称1个)。

遴选对象通过公开遴选调入新岗位后,按新单位岗位确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四、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乡镇卫生院在编、在职(岗)的医师;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4.有5年以上乡镇卫生院医务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临床医学专业初级以上医师职称,身体健康;

5.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遴选公告》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黄平县公安局418室

联系人:熊茂光;联系电话:13508551633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医师资格证、职称证明、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蓝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

3.能证明本人工龄的材料及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

4.如实填写《黄平县公安局2016年公开遴选医务人员报名表》,并有单位领导签字同意;

(三)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遴选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达1:3及以上的均进行笔试,如果达不到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如达到比例进行笔试的,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县公安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会提前通知。

(四)笔试、面试

1.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由县公安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式进行。

2.笔试由县公安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命题,面试按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2名进入面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环节。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考察

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取前2名作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采取发布考察预告,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笔试、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讨论决定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人员遴选、考察情况进行酝酿讨论,以等额票决方式确定拟调配人选,按程序公示后送县人力资源社保局办理调动手续。

(七)公示

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7天的公示。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对遴选无异议的,由县公安局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送县人力资源社保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公安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5-2375189。

监督电话:0855-2469594 (县公选办)

0855-2469799(县第六纪工委)

附件1:黄平县公安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附件2:2016年黄平县公安局公开遴选医务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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