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各类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
2016-06-13来源:福州大学网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16-2017学年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要求,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具体工作要求及说明如下:

1、本学期自2016年8月29日至2017年1月13日,共20周。2016年8月27日、8月28日为全日制研究生到校报到注册时间,8月29日正式上课。新生报到时间为2016年9月5日,新生开课时间为2016年9月8日。

2、本学期全校性的公共必修课、选修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课程及分班情况见附表。

3、《科学研究方法与学术论文规范》定于9月1日至9月31日开放系统主要供2016级各类研究生选课,同时欢迎全校各类各年级研究生选修,请各学院通知有意向选修此课程的研究生届时登陆系统操作选课。

4、各学院依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做好本学期专业课开课计划。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根据校公共课的安排情况及各专业的开课计划,制定出专业课的上课时间、地点,将所开课程及上课教师、时间、地点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课地点应明确具体教室),并从系统导出,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开学第一周内上交研究生院。

5、任课教师应于开学前在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里提交授课计划,授课计划须使用2012年的模板(网址:http://yjsy.fzu.edu.cn/upsoft/201112912481541567.doc),旧版的授课计划模板不再使用;授课计划中必须明确地点、方式,以便督导老师检查;新开课程和教学内容发生变动的课程须在系统里重新上传教学大纲。

6、 往届生需要重修的应在开课前在系统里完成选课选班。

7、往届生应于开学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该学期的课程目录和本人的选课情况,若需变动,须在开学后两周内系统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整个专业培养计划需要变更学期的,不需学生个人提交变更申请,由学院提交申请报告,统一处理。

8、校内外进修生应于开学三周内到相关学院办理听课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6月12日

2016-2017全日制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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