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遵义市湄潭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辅警公告
2016-06-12来源:湄潭县人民政府

为维护良好的审判秩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湄潭县人民法院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湄潭县人民法院辅警岗位7名(男性5名,女性2名)。

三、招聘人员性质

编外劳动合同制用工。

四、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既往违法犯罪经历,具备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的公民(退役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水平)。

(三)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军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前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庄,身高男170cm、女160cm以上。

(五)体能要求:能通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体能测试。

(六)体检标准:符合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七)限湄潭县户籍。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 6月 13日—— 2016年 6 月 17日(免收报名费)。

(二)报名地点:湄潭县人民法院(旧楼)一楼二号审判庭 。

(三)提交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2、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3、学历证明:须提供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的相应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退伍军人须提供初中及以上学历证明。

(四)资格审查:经湄潭县人民法院招聘领导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已报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程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二)要求:

1、体能测试:2016年 6月 20日全天,8点30分开始,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达标标准》进行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2016年 6月 2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面试,面试地点为湄潭县人民法院。面试内容为法律常识和安全保卫常识。

3、体检:2016年 6月 22日全天体检,体检费自理。

4、政治审查:2016年6月 23日至 6月24 日政审。

5、公示:2016年 6月27日至 7月1 日公示。

7、聘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经公示5日后无异议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拟聘用对象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如遇空缺,以成绩高者递补。

七、管理和待遇

(一)不提供住宿,一年一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违规违纪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试用期一个月,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月工资提高到2000元 。

(三)按照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八、组织领导

湄潭县人民法院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杨成书

副组长:李浪 周克俭

成 员:文从军 韩秀妮 佘静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湄潭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系电话:24221176 24255828

监督电话:24250075(湄潭县人民法院)

九、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十、本公告由湄潭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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