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司法考试证件照电子照片制作指南
2016-06-12来源:河北省司法厅

1.1证件照电子照片提示

1、已上传的电子照片须等待工作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纳考试费。

2、考试期间将使用此照片与考生进行人像识别比对,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会影响身份核验。

3、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1.2证件照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2、电子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3、电子照片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饰品、眼镜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4、电子照片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照片比例与本人真实情况不符、照片经过美化操作等情况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5、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6、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7、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40KB ≤文件大小≤ 10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1.3证件照电子照片制作流程

报名人员应尽量到照相馆拍摄证件照片,告知照相馆工作人员国家司法考试电子照片要求,制作符合要求证件照电子照片。

如报名人员已有电子照片,仅尺寸大小不符合要求,可借助“光影魔术手”软件进行裁剪,不可通过软件对照片进行拉伸、美化。

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neoimaging.cn/ ,可在首页下载最新版软件。

制作流程:

1、下载后根据提示安装软件。(已安装可忽略此步骤)

2、启动“光影魔术手”软件。

3、点击软件工具栏目中的【打开】按钮,选择需要剪裁的证件照片。

名单

名单

名单

名单

名单

名单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