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1年政法定向招录须计算平均分面试考场的平均分公告
2011-12-24来源:贵州人事人才网

2011年政法定向招录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贵州省2011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面试工作及有关事宜公告》的有关要求, 现将须计算平均分的面试考场平均分公告如下,需达面试考场平均分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本考场面试平均分以上,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须计算平均分的面试考场平均分

考场序号 平均成绩
第二十四考场 69.29
第二十六考场 65.99
第三十四考场 73.56
第三十五考场 73.88
第四十一考场 74.15
第四十三考场 75.90
第四十四考场 67.94
第四十五考场 73.94
第四十六考场 72.34
第四十七考场 72.85
第四十八考场 71.01
第四十九考场 69.98
第五十考场 70.81
第五十三考场 76.03
第五十七考场 71.02
第五十八考场 67.11
第六十考场 73.26
第六十一考场 70.18

省政法定向招录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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