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16级博士/研究生住宿相关事宜
2016-06-07来源:大连海事大学

研究生住宿相关事宜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不强制要求研究生在校住宿,但从有效利用学校资源、保证研究生学习时间的角度考虑,建议非定向研究生尽量住在学校寝室。请2016级研究生根据学校提供的宿舍条件自主选择是否住宿。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仅为2016级非定向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安排住宿。

2、2016级博士研究生住宿标准为两人一间。

3、2016级硕士研究生住宿标准为四人一间。

4、研究生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第一学年的住宿费(硕士1200元/人,博士1000元/人)。

5、入学时缴费周期为一学年,中途不予办理住宿或退宿手续(休学、退学、复学等除外)。

6、申请不住宿的非定向研究生请务必于7月1日—7月20日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dlmu.edu.cn/),在网页左侧“研究生管理系统链接”一栏点击“研究生系统登录(旧版)”,登陆的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录取时身份证号的后六位,登陆后在系统中进行“不住宿”确认,没有进行确认的同学视为在校住宿。特别提醒不按要求操作的同学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自己承担。

7、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自入学后的4年内可以正常住宿;满4年后须由其本人提出延长学习年限和住宿年限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住宿;满6年后须由所在学院(系)提交正式公文为其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和住宿年限,学校将视当年房源情况合理审批该部分博士研究生的住宿申请;满8年后,学校将不再为其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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