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 : | ||
考生应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和多声部器乐作品的能力;熟练地掌握和声学、乐理、视唱练耳方面的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 740 以上水平。北京高校艺术特长生器乐演奏考试一级证书获得者,报考作曲系可直接进入二试,通过二试和三试的考生,录取名额为 2 名。如果没有考生能通过二试和三试,特长生录取名额将转入正常考生系列。 | ||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作 曲 | A. 声乐作曲 B. 器乐作曲 |
和声写作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 | |
二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 、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乐器自备),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
2 、钢琴即兴作曲 | ||
3 、音乐作品理解(现场听作品,谈感想。) | ||
4 、演唱民歌、戏曲或说唱选段 1 — 2 首 | ||
5 、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乐曲,提出问题,进行讨论 |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