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
2011-12-23来源:北京电影学院招生网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工作者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在国内电影教育界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院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12年我院本科计划招生455名(无分省计划),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含华侨、港澳台地区)。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序号 系 别 专业 方 向 专 业代 码 学制(年) 学费(元/年) 人数
1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 50414 4 8000 20
2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方向 50414 4 8000 20
3 导演系 导演 剪辑方向 50413 4 10000 15
4 表演学院 表演 表演创作方向 50412 4 10000 60
5 表演 表演教育方向 50412 4 10000 25
6 摄影系 A类 13名 50416 4 10000 16
摄影 电影制作方向
B类 3名(只限北京生源)
7 录音系 录音艺术 电影录音方向 50417 4 10000 16
8 录音艺术 音乐制作方向 50417 4 10000 16
9 录音艺术 声音特效方向 50417 4 10000 14
10 录音艺术 数字媒体方向 50417 4 10000 14
11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美术设计方向 50415 4 10000 12
1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特技设计方向 50415 4 10000 12
1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电视)虚拟空间设计 50415 4 10000 10
14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新媒体艺术方向 50415 4 10000 10
15 导演 电影(电视)广告导演方向 50413 4 10000 10
16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 电影(电视)管理方向 110302 4 6000 35
17 公共事业管理 院线经营管理方向 110302 4 6000 35
18 摄影学院 摄影 图片摄影方向 50416 4 10000 20
19 摄影 商业摄影方向 50416 4 10000 20
20 动画学院 动画 漫画方向 50418 4 10000 20
21 动画 动画艺术方向 50418 4 10000 15
22 动画 电脑动画方向 50418 4 10000 20
23 动画 游戏设计方向 50418 4 10000 20

注:

1. 摄影专业电影制作方向,设A类、B类两种考试、录取方式。A类录取时,女生总数不超过4名;B类计划为3名,只限北京生源。

2. 录音艺术专业各方向招生计划为:男、女各占50%;

3.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电影(电视)管理方向招生计划为:男18名,女17名;

4.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院线经营管理方向招生计划为:男17名,女18名;

5. 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招生计划为:男8名,女7名;其它各方向招生计划均为:男、女各占50%。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美术专业、动画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4.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5.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2012年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均采取网上报名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

2012年我院动画专业的报名、考试除北京考点之外,增设杭州、广州、成都考点。

报考我院的考生,最多只能兼报3个专业方向。

(一)专业报名:

1. 关于网上报名

①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5日至2月7日止。逾期不再补报,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②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

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 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考生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大小在20KB以内)。

④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请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同时切记将自己报名时申请

的“报名号”牢记。

⑤ 报名网址:http://bkbm.bfa.edu.cn

⑥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按我院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持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以及携带下

列须交验的所有材料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2. 关于现场确认

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确认及参加专业考试):

① 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含有高考考生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为正、反面,且须复印在A4纸一面上);

③ 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④ 缴纳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报考动画专业各考点的考生均需参加初试、复试的考试,报名时须一次性缴纳考试费180元。各考点通过初、复试进入三试的合格名单,将统一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所有参加三试的考生均需到北京电影学院本院办理三试手续(三试费80元),按考试安排参加三试。

考生交验报名材料以及交费成功后,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如同时兼报其它专业方向的考生须按以上各步骤,参加兼报方向的确认及提交材料。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3. 现场确认程序

报考材料审核(考生提交身份证、高考报名证的复印件)→ 交费 → 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考生确认后签字,打印准考证 → 交表,准考证盖章。

4. 考生报名时请注意

①摄影专业摄影制作方向设A、B两类考试方式,考生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同时选择两种)。A类设专业初试、复试和三试;B类只设面试。

②报考录音专业方向的考生,只允许同时兼报两个方向(由于电影录音、声音特效两方向考试科目

相同,视为一个报考方向。例:考生报考了电影录音方向,那么就同时具有了声音特效方向的身

份。考生只需参加电影录音方向的考试,成绩共用。在此基础上,考生还可再兼报该专业的另外

一个方向)。

③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兼报。

④报考摄影专业(图片摄影、商业摄影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兼报。

⑤报考美术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⑥报考动画专业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初、复试考试,且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 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同时兼报电影剧作方向的考生,初试时按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的考号参加考试,成绩共用。只须在试卷指定位置将兼报的电影剧作方向的考号同时填上即可。

报考录音专业电影录音、声音特效方向的考生,初、复试只参加一场考试且成绩共用。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

动画专业方向间兼报的考生,专业考试不分方向只须参加一场初试、复试、三试的考试,成绩共同。兼报的考生按①漫画②动画艺术③电脑动画④游戏设计方向的优先顺序的考号参加“初试、复试”的考试(例如:考生报考①、③方向,应按漫画方向的考号参加专业考试,只须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将兼报的电脑动画方向考号同时填上即可)。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

3. 考场安排: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发布的通知以及在学院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动画专业初、复试考试安排,以各考点现场确认时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为准。初、复试各考点不阅卷、不单独公布结果,试卷统一带回本院一起评判。各考点不进行三试考试,统一按校园网上公布的进入三试名单及三试考试安排返回本院进行三试考试。

4.考试纪律: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5.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确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2年3月15日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五、文化考试

1.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2.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证,以免延误。

六、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美术、动画的考生,除画纸、创作纸、草稿纸外,其它绘画工具一律自备。

报考录音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演奏无需伴奏。

2.报考表演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进入三试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且须参加专业体检(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3.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4.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专业名称(含具体方向)填写在正确位置。

5.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院新生入学复查时,如体检结果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七、录取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制定的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1.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表演创作方向参照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导演专业剪辑方向、摄影专业电影制作方向(A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特技设计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电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方向、动画专业漫画方向、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注:按专业排序录取的各专业方向,如出现考生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2.按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序录取

①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后,依据专业考试分数与文化考试成绩比值分数相加后的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数=考生专业考试分数(百分制)+ 考生文化课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100

②录音艺术专业电影录音方向、声音特效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后,依据专业考试分数与文化考试成绩比值分数相加后的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数=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 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0

③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制作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依据专业考试分数与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比值分数相加后的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数=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 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0

④导演专业电影(电视)广告导演方向按专业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文化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总分=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750×100×0.5 +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 0.5

3.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①表演专业表演教育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100

②摄影专业电影制作方向(B类)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文化成绩相同时以语、数、外、综合成绩依次顺序优先),择优录取。

③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考生参加高考所在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后,按照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④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摄影专业商业摄影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电影(电视)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院线经营管理方向、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100

注: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各专业方向,如出现考生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八、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可以向我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10-82283355)。

3.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4.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各类影视单位、各类型电影(电视剧)剧组、动画游戏制作企业、各大电视台、电台、文化艺术团体、报社、杂志社以及各大网站等。

九、 其它

1.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2.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3.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以及未按省规定执行等行为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4.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十、联系信息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电话:(010) 82048291;

招生监察电话:(010)82044801; 电子邮件:admit@bfa.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bfa.edu.cn

到达北京电影学院的乘车路线:

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另外乘304、323(快)、392、490、498、562、604、658、671、691、运通103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

站下车。

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C出口往南500米。

注:本《北京电影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每份工本费10元,另有《北京电影学院专业介绍及考试指南》每本工本费15元,邮购请另付邮资。为确保考生能够尽快收到索购的招生资料,请考生上我院校园网http://www.bfa.edu.cn“招生信息一栏中”详细查看邮寄办法。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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