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佛山市顺德区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
2016-06-06来源:顺德区委组织部网

根据《佛山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一)资格复审范围

1.拟入围面试考生。参加2016年佛山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报考顺德职位,并按招考职位比例、笔试成绩合格排名入围面试的考生。具体见《佛山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附件1)。

2.预备递补考生。报考顺德相应职位的考生且笔试成绩为56分以上的人员,按照自愿原则进行递补。该类考生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下才可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12日,下午2:30-4:30。

2.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12日,下午4:30-5:00集中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下午5:00-5:30递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地点:顺德区人民政府会议中心二楼东侧会议室,(其中,拟入围面试考生在勒流室进行资格复审,递补考生在陈村室进行资格复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3号行政大楼内。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复审,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1.广东省委组织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2.报名登记表;

3.二代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称职以上、在岗或离岗3年以内(即2013年4月1日之后离岗的)的大学生村官经历证明等材料。

证件材料不齐或网上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审核。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面试,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16年6月21日下午14:30时开始。

(二)面试地点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8栋教学楼(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德胜东路),具体地点见附件2。

(三)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进行。

(四)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且须在面试开考30分钟前即14:00前到达指定候考室(8栋教学楼5楼506室)报到,逾期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纪律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区委组织部资格复审、面试咨询电话:22830642,22830610,22830606。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

2016年6月6日

附件:佛山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详情请参考http://zzb.shunde.gov.cn/sdqwzzb/view.php?tId=1&id=85794-11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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