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满足各类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构建和谐大丰,经研究,决定举办大丰市2012年“迎新春”人才交流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本次大会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大丰人才市场具体承办,大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及其他人才进行双向选择,并多渠道为进场单位提供招聘宣传。
二、参会对象、时间、地点
(1)参会对象:各镇、各区(园)、各主管部门;大丰市部分企事业单位;2012年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和其他要求流动、求职的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
(2)时间地点:定于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8:30-11:30在大丰市人才市场(大丰市金丰南路6号)二楼举办。
三、参会办法
(1)展位申请:各参会单位必须填报《大丰市2012年“迎新春”人才交流大会》,于1月6日前报送至大丰人才市场(大丰市金丰南路6号)二楼。
(2)参会费用:本次大会为公益性质,免收摊位费。
四、其他事项
(1)各镇、各区(园)、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镇、本区(园)、本部门现有人才结构和发展的需要,合理提出2012年度人才需求计划,积极组团参加。
(2)非以组团形式参会的各用人单位,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效证件直接到大丰人才市场办理招聘人才登记手续,经批准后参加人才交流大会。
(3)参会单位要按照高1.2m、宽0.9m规格制作招聘广告,版面要美观、醒目,体现单位形象。单位也可委托大丰人才市场制作招聘广告。
联系人:周海松、韩佳伟;
联系电话:83929231;
传真:83929230。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